沒騙人也被告詐欺?3大捲入途徑與自保守則|將能產業知識站

許多刑事律師在第一次會談時,會先釐清當事人是在什麼時間點察覺異常、當下又留下了哪些紀錄。就我們的觀察,這反映了司法程序的運作邏輯。法院無法讀取內心,只能從對話紀錄、金流明細、報案時間這些痕跡,回推行為當下的認知狀態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類案件中有不少被告並沒有騙過任何人。他們可能只是幫朋友領了一筆現金,或在網路交易中被對方報了警,等到通知書寄達,才發現自己已站在被告的位置上。
以下我們會先拆解 3 種最常見的捲入途徑與詐欺罪的成立要件,再整理被指控後影響起訴與否的 4 個關鍵。
一、為什麼沒騙人也會被告詐欺?3大常見捲入途徑
被告詐欺的人,未必參與過任何一通詐騙電話。就我們的觀察,更常見的情況是當事人在某個環節提供了協助,而這個協助剛好構成詐騙集團金流鏈上的一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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